国际空运广州机场订舱服务中心

亚马逊FBA指定清关代理

联系我们 国际空运交流 选巨东 送香港账户
服务热线4001560769大客户热线18925725666
当前位置:FBA海运 > 跨境物流 > 物流资讯 > 》 正文
欧盟新电池法规新要求强制实施

作者:巨东物流  |  发布时间:2024-09-03 11:04  |  来源:物流资讯    关注量:

文章摘要: 欧盟电池法规 (EU)2023/1542 已于 2024 年 2 月 18 日起强制实施,电池法规的管控要求涉及电池的生产、再利用、回收的全生命周期。 2024 年 8 月 18 日起,多项新要求将生效,包括有害物质、标签标识、性能耐久性、电池管理系统要求、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的安全性、合格评定、符合性声明、 CE 标志、经营者义务等要求,涉及所有电池类型。 电池全产业链的相关企业需要特别关注电池法规的管控动态,确保产品出口欧盟时的合规性。 (一)有害物质要求 新

欧盟电池法规(EU)2023/1542已于2024218日起强制实施,电池法规的管控要求涉及电池的生产、再利用、回收的全生命周期。

欧盟新电池法规新要求强制实施

2024818日起,多项新要求将生效,包括有害物质、标签标识、性能耐久性、电池管理系统要求、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的安全性、合格评定、符合性声明、CE标志、经营者义务等要求,涉及所有电池类型。


电池全产业链的相关企业需要特别关注电池法规的管控动态,确保产品出口欧盟时的合规性。


(一)有害物质要求
新电池法规中要求各类电池不仅要满足重金属限制要求,还需关注REACH法规附录XVII和欧盟ELV指令规定的有害物质要求。


(二)电池管理系统
2024818日起,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、LMTEV电池制造商在满足上述标签标识要求之外,还需在电池管理系统中提供电池健康状况和预期使用寿命参数。


(三)符合性声明及CE标志
2024818日起,所有固定式储能系统、LMT 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都必须装备电池管理系统,该系统能够存储和提供电池健康状况及预期使用寿命的关键数据。


制造商需按法规条例的要求起草欧盟符合性声明(DoC)并在产品上张贴CE标志。


(四)进口商标签要求
根据法规第41条,进口商应当在电池上注明其名称、注册商号或者注册商标、邮寄地址、联系点,如有,应当注明网址和电子邮件地址。


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,则应在包装上或电池随附的文档中提供所需的信息。联系方式应采用最终用户易于理解的语言,由将在市场上提供电池的成员国确定,并且应清晰易懂。


(五)制造商标签要求
根据法规第38条,制造商应确保电池附有清晰、易懂、易读的说明和安全信息,且使用最终用户可以轻松理解的一种或多种语言,具体语言由电池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成员国决定。

 


推荐阅读
在线咨询询价电话:13538436570
); })(); })()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