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EWS CENTER
- 干货:医用手套出口需要
- 亚马逊FBA仓库查询
- 口罩出口需要什么认证
- 进出口木箱包装的标准及
- 口罩出口税率是多少?附
- 国际空运的运价种类有什
- 干货:防护面罩出口需要
- 防护服出口需要什么资质
- 家具出口需要什么手续及
- 重磅!消毒液出口需要什
- 熔喷布现在可以出口吗?
- 现在口罩可以出口吗?新
- 2020年进出口贸易数据!
- 口罩等防疫用品出口白名
- 汽车配件出口需要什么手
- 干货!口罩机出口国外要
- 出口退税主要类型及案例
- 食品出口需要什么资质及
- 进出口报关,客户发票低
- 国际物流,各大国际快递
- 重磅!医用口罩出口和非
-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,
- 一次性手套出口到美国要
- 口罩出口需要哪些资质?
- 重点!呼吸机出口所需要
- 呼吸机出口需要什么资质
- n95口罩出口需要什么资质
- 国际海运,散货拼箱常见
- 防护服出口需要什么资质
- 现在口罩允许出口吗?中
- 清关延迟,你单证出问题
- 国际物流,铁路货物运输
- 【通知】这类货物订舱有
-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,
- 外贸综合服务业务发票的
- 医疗物资出口需要什么资
- 国际快递,美国联邦快递
-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
- 电子委托进出口报关及海
- 口罩出口所需流程以及必
作者:巨东物流 | 发布时间:2024-03-21 10:56 | 来源:物流资讯 关注量:
海关总署公告〔2024〕30号
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报行为,精简相关申报栏目,海关总署决定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(出)口货物报关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(出)境货物备案清单》有关栏目和部分申报项目及其填报要求调整如下:
一、修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》(海关总署 2019年第18号公告发布)中第二十五条、二十六条将第二十五条“毛重(千克)”的填报要求由“填报进出口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,计量单位为千克,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‘1’。”修改为“填报进出口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,计量单位为千克,不足一千克的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。”
将第二十六条“净重(千克)”的填报要求由“填报进出口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,即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,计量单位为千克,不足一千克的填报为‘1’。
”修改为“填报进出口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,即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,计量单位为千克,不足一千克的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。”
(关务情报科提醒: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于2021年12月30日起允许企业端在毛重栏净重栏保留两位小数)
二、删除“检验检疫受理机关”“口岸检验检疫机关”“领证机关”等三个申报项目。
三、“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”申报项目名称调整为“目的地海关”。该申报栏目为有条件必填项,如果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须实施检验检疫或监管的进口货物,申报时为必填。
根据实施检验检疫的目的地海关,填报海关规定的《关区代码表》中相应目的地海关的名称及代码。
四、“检验检疫名称”申报项目名称调整为“监管类别名称”,填报要求不变。
本公告自2024年4月10日起施行。
上一篇:美国海关加强边境查验力度